第三章

作者:(美)马克·吐温 著 发布时间:2020-12-31 10:43:08 字数:3055
  第二天早上,我一醒来,华珍小姐就把我臭骂了一顿,因为她看见我衣服脏了;不过老寡妇可没骂我,她帮我把新衣服洗干净,还露出一副很难过的样子,倒弄得我心存愧疚,不由得想,我应该安分一段时间才对。华珍小姐带我去小屋祷告,可祷告了半天收效甚微。她告诉我只要天天祈祷,就会要什么有什么的。其实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她骗谁呢,我以前试过的。

  有一次,我弄了一条钓鱼线,但是却没有鱼钩。没有鱼钩,鱼线对我一点用处都没有。为了能有个鱼钩,我祷告了三四回,可不知怎的,丝毫用处都没有。后来有一天,我让华珍小姐替我祷告,可她说我很傻。她没说原因,我至今也没明白是什么意思。

  还有一次,我在树林里认真思考了很长时间。我对自己说,如果一个人只要祷告就会要什么有什么,为什么教堂的管事威恩卖猪肉会赔本了?为什么寡妇被人偷走的银鼻烟盒也找不回来?为什么华珍小姐总是胖不起来?没用的,我对自己说,祷告根本没有什么用。

  我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寡妇,她告诉我说祷告只能给人带来“精神礼物”。我没听懂,她就给我解释了一下——我必须不停地帮助别人,并尽可能地为别人做事,永远为别人着想,而从不考虑自己。

  按照我的理解,她说的别人肯定也包括华珍小姐。我又来到树林里把这件事情反复想了很长时间,还是想不出好处——倒是对别人有很多好处。因此,最后我决定再也不为这事操心了,爱怎么样就怎么样吧。

  有时候,寡妇会把我叫过去,给我讲关于上帝的故事,讲得滔滔不绝,有滋有味的,听得我心里直发痒。第二天,华珍小姐又会给我讲一大通别的东西,她把寡妇讲的故事全部推翻。这样说来,我感觉好像应该有两个上帝存在,和寡妇说的那个上帝在一起,一个穷孩子就有福了,如果跟华珍小姐说的那个上帝在一起,那可就惨了。我认真思考了一下,觉得还是跟寡妇说的那个上帝更好一些,如果他愿意要我。可我还是搞不明白我对他有什么用处,他不嫌我太不懂事,既寒酸又顽皮,就已是万幸了,怎么还能从我身上得到好处呢?

  我的爸爸有一年多没来看我了,我反而觉得这也很好,我真的再也不想见到他了。以前他只要喝醉了,就会抓住我痛打一顿。所以他在的时候,我常常会一个人躲进树林里,不敢露面。最近有人看见他被淹死在城北的一条河里了,人们都那么说。他们说淹死的人就是他,一定不会错的;他们说那个人身材和他差不多,衣服破烂,头发长的出奇——和我爸爸一模一样——因为在水里泡得太久了,已经不成样子了,脸已分辨不出来。人们说他的脸朝上漂在水里。他们把他打捞起来埋在岸边。

  无论如何,他毕竟是我爸爸,我听说之后还是难过了很久。后来,我偶然想起一件事。我知道淹死的男人漂在水上不是仰面朝天,而是脸朝下。所以我想那个人肯定不是我的爸爸,是其他的什么人,他们一定是搞错了。于是我又不自在了,我断定那老家伙没准什么时候又出现了,可我真的不希望再见到他了。

  我和汤姆他们陆陆续续做了一个多月的强盗,后来,我就不干了,伙伴们也都不干了。我们什么人也没抢到,也没杀死任何人,只不过是假装强盗罢了。

  我们往往是突然冲出树林,朝赶着猪的,或是坐着马车往市场送菜的女人扑过去,但是我们并没有把她们关起来过。汤姆•索亚把猪叫作“金条”,把萝卜叫作“珠宝”。事后大家就一块儿去山洞里热烈地庆祝战果,天花乱坠地讲我们杀了多少人,给多少人留下了伤疤,可是我看不出干这种事能得到什么好处。

  一次,汤姆•索亚派一个孩子拿着火把在镇子里跑了一圈,汤姆把这叫作信号(是索亚帮的集合号令)。他把大家集合起来,说探子向他报告了一个秘密消息:明天有一大队西班牙商贩和阿拉伯的有钱人要在霍洛洞扎营休息,他们赶着两百多头大象、六百多只骆驼和一千多匹健壮的骡子,它们都驮着钻石,并且只有四百名士兵护送,所以我们可以伏击他们(他就是这么说的),把他们统统杀光,把东西全都抢过来。他说我们要擦亮刀枪,做好准备。他那人就是这样,哪怕是追萝卜车,也总会叫我们把刀枪擦得亮亮的。其实哪里有什么刀枪,只不过是些木板和笤帚疙瘩罢了,再怎么擦也是一文不值,就是累死了,也和没擦没什么两样。

  我真的不相信,就凭我们这几个人,能打得过那么一大帮西班牙人和阿拉伯人?可我想看看那些骆驼和大象,所以第二天行动我也去了。那天是星期六,大家埋伏在树林里,只听一声号令,我们猛然钻出树林向山下冲去。可是眼前根本没有什么西班牙人和阿拉伯人,更没有什么骆驼和大象。

  原来,是一个天主学校的学生来野餐聚会,而且还只来了个初级班。我们一下就把他们冲散了,追得他们满山跑。结果什么都没抢着,只弄到一点炸面饼和苹果酱,本•罗求斯运气不错,弄到一个布娃娃,乔•哈泼抢到了一本赞美诗集和一本教会发的小册子。

  不料,他们的老师向我们冲了过来,吓得我们丢掉抢来的东西,撒腿就跑。我问汤姆,我压根就没看见什么钻石之类的,他说那只是你没有看见而已,反正我是看见了很多钻石。他说那里还有阿拉伯人,还有大象和其他东西。我说,那为什么我们都看不见呢?他说如果我看过一本叫“堂吉诃德”的书,我就会明白的。他说那都是因为他们施了魔法。他说那儿有几百名士兵,还有大象、财宝以及其他别的东西,但是我们有敌人,他把这些敌人叫故意捣乱的魔法师,是他们把那些东西都变成了毛孩子们的天主学校。我说,那好吧,我们就去对付魔法师好了。最后汤姆索性说我是个榆木脑袋。

  “哼,”他说,“那魔法师一下子就能招来一大群妖怪,你还来不及喊救命,他们就会要了你的命的。他们每个人都是巨人,像树那么高,像教堂的屋子那么粗。”

  “哦,”我说,“如果把妖怪请过来帮忙,我们不就可以打败那些人了吗?”

  “你有办法把他们找来吗?”

  “我可不知道。魔法师是怎么把他们找来的呢?”

  “哦,他们是拿一盏破旧的白铁灯或者是个小铁环,就在上面那么擦一下,空中就会电闪雷鸣,周围还会冒一团团的烟雾,大小妖怪眨眼间就会飞到眼前,你让他们干什么他们就会干什么。哪怕是叫他们把一棵树连根地拔起,去砸一个天主学校的校长或者其他什么人的脑袋上,他们也会那么干的。”

  “那有谁可以让他们那么快就飞过来呢?”

  “哦,只要能拿到那个白铁灯或是那个铁环,谁都可以的。谁有那些东西,妖怪们就会听谁的,叫他们干什么就会干什么。即使是让他们用钻石盖一座大宫殿,把里面装满口香糖或者是任何你想要的东西,再去娶个什么皇帝的女儿来,他们也会去的。并且在第二天太阳出来以前就会干完。另外,只要你乐意,他们还会抬着那座宫殿周游全国呢!”

  “嘿,”我说,“我倒觉得他们真的很傻,有宫殿为什么自己不享受,却要为别人白忙活。还有,如果我是个妖怪,让我不管自己的事情,而人家一叫我,我就乖乖跑去听人家的使唤,那事我可不干,哪怕下地狱我也不会去为他们干的。”

  “哈哈,哈克•费恩,你说得轻巧,其实不管你愿不愿意,人家只要那么一擦,你就得非去不可,那就是命令。”

  “什么?那些和大树一样高、和教堂一般粗的妖怪,就任由人家怎么耍弄都可以吗?那好吧,去可以,可我必须得把那喊我的家伙吓得爬到全国最高的一棵树上才行。”

  “呸!哈克•费恩,你就是个笨蛋,跟你说了半天等于对牛弹琴。你压根什么都不懂,真是个天下第一号的大傻瓜。”

  后来,我把那件事情反复想了两三天,我想试试看这种说法到底是真是假。于是,我就找来一个旧的白铁灯和一个小铁环,拿到树林里去,左右擦拭,直擦得汗流浃背,心里还在念叨快出现个大宫殿,然后把它卖掉。可我忙活了半天,一个妖怪也没来。我才断定那不过是汤姆•索亚编出来的瞎话,纯粹是骗人的。他大概是相信真有阿拉伯人和大象什么的,可是我才不信呢!我可是什么都看得很清楚,那明明就是天主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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