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考证

作者:胡适、王国维等 发布时间:2021-04-06 09:55:02 字数:6285
  (一)

  《红楼梦》的考证是不容易做的,一来因为材料太少,二来因为向来研究这部书的人都走错了道路。他们怎样走错了道路呢?他们不去搜求那些可以考定《红楼梦》的著者、时代、版本等的材料,却去收罗许多不相干的零碎史事来附会《红楼梦》里的情节。他们并不曾做《红楼梦》的考证,其实只做了许多《红楼梦》的附会!这种附会的“红学”又可分作几派:

  第一派说《红楼梦》“全为清世祖与董鄂妃而作,兼及当时的

  诸名王奇女”。他们说董鄂妃即是秦淮名妓董小宛,本是当时名士冒辟疆的妾,后来被清兵夺去,送到北京,得了清世祖的宠爱,封为贵妃。后来董妃夭死,清世祖哀痛得很,遂跑到五台山去做和尚去了。依这一派的话,冒辟疆与他的朋友们说的董小宛之死,都是假的;清史上说的清世祖在位十八年而死,也是假的。这一派说《红楼梦》里的贾宝玉即是清世祖,林黛玉即是董妃。“世祖临宇十八年,宝玉便十九岁出家;世祖自肇祖以来为第七代,宝玉便言‘一子成佛,七祖升天’,又恰中第七名举人;世祖谥‘章’,宝玉便谥‘文妙’,文章两字可暗射。”“小宛名白,故黛玉名黛,粉白黛绿之意也。小宛是苏州人,黛玉也是苏州人;小宛在如皋,黛玉亦在扬州。小宛来自盐官,黛玉来自巡盐御史之署。小宛入宫,年已二十有七;黛玉入京,年只十三余,恰得小宛之半。……小宛游金山时,人以为江妃踏波而上,故黛玉号‘潇湘妃子’,实从‘江妃’二字得来”。(以上引的话均见王梦阮先生的《红楼梦索隐》的提要。)

  这一派的代表是王梦阮先生的《红楼梦索隐》。这一派的根本错误已被孟莼荪先生的《董小宛考》(附在蔡孑民先生的《石头记

  胡适

  索隐》之后,页一三一以下)用精密的方法一一证明了。孟先生在这篇《董小宛考》里证明董小宛生于明天启四年甲子,故清世祖生时,小宛已十五岁了;顺治元年,世祖方七岁,小宛已二十一岁了;顺治八年正月二日,小宛死,年二十八岁,而清世祖那时还是一个十四岁的小孩子。小宛比清世祖年长一倍,断无入宫邀宠之理。孟先生引据了许多书,按年分别,证据非常完备,方法也很细密。那种无稽的附会,如何当得起孟先生的摧破呢?例如《红楼梦索隐》说:

  渔洋山人题冒辟疆妾圆玉女罗画三首之二末句云:“洛川淼淼神人隔,空费陈王八斗才。”亦为小琬而作。圆玉者,琬也;玉旁加以宛转之义,故曰圆玉。女罗,罗敷女也。均有深意。神人之隔,又与死别不同矣。(《提要》页一三)孟先生在《董小宛考》里引了清初的许多诗人的诗来证明冒辟疆的妾并不止小宛一人;女罗姓蔡,名含,很能画苍松墨凤;圆玉当是金晓珠,名玬,昆山人,能画人物。晓珠最爱画洛神(汪舟次有晓珠手临洛神图卷跋,吴薗次有乞晓珠画洛神启),故渔洋山人诗有“洛川淼淼神人隔”的话。我们若懂得孟先生与王梦阮先生两人用的方法的区别,便知道考证与附会的绝对不相同了。

  《红楼梦索隐》一书,有了《董小宛考》的辨正,我本可以不再批评他了。但这书中还有许多绝无道理的附会,孟先生都不及指摘出来。如他说:“曹雪芹为世家子,其成书当在乾嘉时代。书中明言南巡四次,是指高宗时事,在嘉庆时所作可知。……意者此书但经雪芹修改,当初创造另自有人。……揣其成书亦当在康熙中叶。……至乾隆朝,事多忌讳,档案类多修改。《红楼》一书,内廷索阅,将为禁本。雪芹先生势不得已,乃为一再修订,俾愈隐而愈不失其真。”(《提要》页五至六)但他在第十六回凤姐提起南巡接驾一段话的下面,又注道:“此作者自言也。圣祖二次南巡,即驻跸雪芹之父曹寅盐署中,雪芹以童年召对,故有此笔。”下面赵嬷嬷说甄家接驾四次一段的下面,又注道:“圣祖南巡四次,此言接驾四次,特明为乾隆时事。”我们看这三段“索隐”,可以看出许多错误。(1)第十六回明说二三十年前“太祖皇帝”南巡时的几次接驾;赵嬷嬷年长,故“亲眼看见”。我们如何能指定前者为康熙时的南巡而后者为乾隆时的南巡呢?(2)康熙帝二次南巡在二十八

  胡适

  年(1689),到四十三年曹寅才做两淮巡盐御史。《索隐》说康熙帝二次南巡驻跸曹寅盐院署,是错的。(3)《索隐》说康熙帝二次南巡时,“曹雪芹以童年召对”;又说雪芹成书在嘉庆时。嘉庆元年

  (1796),上距康熙二十八年,已隔一百零七年了。曹雪芹成书时,他可不是一百二三十岁了吗?(4)《索隐》说《红楼梦》成书在乾嘉时代,又说是在嘉庆时所作:这一说最谬。《红楼梦》在乾隆时已风行,有当时版本可证(详考见后文)。况且袁枚在《随园诗话》里曾提起曹雪芹的《红楼梦》;袁枚死于嘉庆二年,诗话之作更早的多,如何能提到嘉庆时所作的《红楼梦》呢?

  第二派说《红楼梦》是清康熙朝的政治小说。这一派可用蔡孑民先生的《石头记索隐》作代表。蔡先生说:

  《石头记》……作者持民族主义甚挚。书中本事在吊明之亡,揭清之失,而尤于汉族名士仕清者寓痛惜之意。当时既虑触文网,又欲别开生面,特于本事之上,加以数层障幂,使读者有“横看成岭侧成峰”之状况。(《石头记索隐》页一)书中“红”字多隐“朱”字。朱者,明也,汉也。宝玉有“爱红”之癖,言以满人而爱汉族文化也;好吃人口上胭脂,言拾汉人唾余也。……当时清帝虽躬修文学,且创开博学鸿词科,实专以笼络汉人,初不愿满人渐染汉俗,其后雍、乾诸朝亦时时申诫之。故第十九回袭人劝宝玉道:“再不许吃人嘴上擦的胭脂了,与那爱红的毛病儿。”又黛玉见宝玉腮上血渍,询知为淘澄胭脂膏子所溅,谓为“带出幌子,吹到舅舅耳里,又大家不干净惹气”,皆此意。宝玉在大观园中所居曰怡红院,即爱红之义。所谓曹雪芹于悼红轩中增删本书,则吊明之义也。……(页三至四)

  书中女子多指汉人,男子多指满人。不但“女子是水作的骨肉,男人是泥作的骨肉”与“汉”字“满”字有关系也;我国古代

  胡适

  哲学以阴阳二字说明一切对待之事物,《易·坤卦彖传》曰“地道也,妻道也,臣道也”,是以夫妻君臣分配于阴阳也。《石头记》即用其义。第三十一回……翠缕说:“知道了!姑娘(史湘云)是阳,我就是阴。……人家说主子为阳,奴才为阴。我连这个大道理也不懂得!”……清制,对于君主,满人自称奴才,汉人自称臣。臣与奴才,并无二义。以民族之对待言之,征服者为主,被征服者为奴。本书以男女影满汉,以此。(页九至十)

  这些是蔡先生的根本主张。以后便是“阐证本事”了。依他的见解,下面这些人是可考的:

  (1)

  贾宝玉,伪朝之帝系也;宝玉者,传国玺之义也,即指胤礽(康熙帝的太子,后被废)。(页十至二二)

  (2)

  《石头记》叙巧姐事,似亦指胤礽,巧字与礽字形相似也。……(页二三至二五)

  (3)

  林黛玉影朱竹垞(朱彝尊)也。绛珠,影其氏也。居潇湘馆,影其竹垞之号也。……(页二五至二七)

  (4)薛宝钗,高江村(高士奇)也。薛者,雪也。林和靖诗:“雪满山中高士卧,月明林下美人来。”用薛字以影江村之姓名(高士奇)也。……(页二八至四二)

  (5)

  探春影徐健庵也。健庵名乾学,乾卦作“≡”,故曰三姑娘。健庵以进士第三人及第,通称探花,故名探春。(页四二至四七)

  (6)

  王熙凤影余国柱也。王即柱字偏旁之省,国字俗写作“囯”,故熙凤之夫曰琏,言二王字相连也。……(页四七至六一)

  (7)

  史湘云,陈其年也。其年又号迦陵。史湘云佩金麒麟,当是“其”字“陵”字之借音。氏以史者,其年尝以翰林院检讨纂修《明史》也。……(页六一至七一)

  (8)

  妙玉,姜西溟(姜宸英)也。姜为少女,以妙代之。《诗》曰“美如玉”“美如英”(从徐柳泉说)……(页

  ,。玉字所以代英字也。七二至八七)

  (9)

  惜春,严荪友也。……(页八七至九一)

  (10)

  宝琴,冒辟疆也。……(页九一至九五)

  (11)

  刘姥姥,汤潜庵(汤斌)也。……(页九五至百十)

  蔡先生这部书的方法是:每举一人,必先举他的事实,然后引《红

  胡适

  楼梦》中情节来配合。我这篇文里,篇幅有限,不能表示他的引书之多和用心之勤:这是我很抱歉的。但我总觉得蔡先生这么多的心力都是白白的浪费了,因为我总觉得他这部书到底还只是一种很牵强的附会。我记得从前有个灯谜,用杜诗“无边落木萧萧下”来打一个“旧”字。这个谜,除了做谜的人自己,是没有人猜得中的。因为做谜的人先想着南北朝的齐和梁两朝都是姓萧的:其次,把“萧萧下”的“萧萧”解作两个姓萧的朝代;其次,二萧的下面是那姓陳的陳朝。想着了“陳”字,然后把偏旁去掉(无边);再把“東”字里的“木”字去掉(落木)。剩下的“日”字,才是谜底!你若不能绕这许多弯子,休想猜谜!假使做《红楼梦》的人当日真个用王熙凤来影余国柱,真个想着“王即柱字偏旁之省,国字俗写作囯,故熙凤之夫曰琏,言二王字相连也”,假使他真如此思想,他岂不真成了一个大笨伯了吗?他费了那么大气力,到底只做了“国”字和“柱”字的一小部分;还有这两个字的其余部分和那最重要的“余”字,都不曾做到“谜面”里去!这样做的谜,可不是笨谜吗?用麒麟来影“其年”的其,“迦陵”的陵;用三姑娘来影“乾学”的乾:

  假使真有这种影射法,都是同样的笨谜!假使一部《红楼梦》真是一串这么样的笨谜,那就真不值得猜了!我且再举一条例来说明这种“索隐”(猜谜)法的无益。蔡先生引蒯若木先生的话,说刘姥姥即是汤潜庵:

  潜庵受业于孙夏峰(孙奇逢,清初的理学家)。凡十年。夏峰之学本以象山(陆九渊)阳明(王守仁)为宗。《石头记》:“刘姥姥之女婿曰王狗儿,狗儿之父曰王成。其祖上曾与凤姐之祖,王夫人之父认识;因贪王家势利,便连了宗。”似指此。

  其实《红楼梦》里的王家既不是专指王阳明的学派,此处似不应该忽然用王家代表王学。况且从汤斌想到孙奇逢,从孙奇逢想到王阳明学派,再从阳明学派想到王夫人一家,又从王家想到王狗儿的祖上,又从王狗儿转到他的丈母刘姥姥——这个谜可不是比那“无边落木萧萧下”的谜还更难猜吗?蔡先生又说《石头记》第三十九回刘姥姥说的“抽柴”一段故事是影汤斌毁五通祠的事;刘姥姥的外孙板儿影的是汤斌买的一部《廿一史》;他的外孙女青儿影的是汤斌每天吃的韭菜。这种附会已是很滑稽的了。最妙的是第六回凤姐

  胡适

  给刘姥姥二十两银子,蔡先生说这是影汤斌死后徐乾学赙送的二十金;又第四十二回凤姐又送姥姥八两银子,蔡先生说这是影汤斌死后唯遗俸银八两。这八两有了下落了,那二十两也有了下落了;但第四十二回王夫人还送了刘姥姥两包银子,每包五十两,共是一百两;这一百两可就没有下落了!因为汤斌一生的事实没有一件可恰合这一百两银子的,所以这一百两虽然比那二十八两更重要,到底没有“索隐”的价值!这种完全任意地去取,实在没有道理,故我说蔡先生的《石头记索隐》也还是一种很牵强的附会。

  第三派的《红楼梦》附会家,虽然略有小小的不同,大致都主张《红楼梦》记的是纳兰成德的事。成德后改名性德,字容若,是康熙朝宰相明珠的儿子。陈康祺的《郎潜纪闻二笔》(即《燕下乡脞录》)卷五说:

  先师徐柳泉先生云:“小说《红楼梦》一书即记故相明珠家事;金钗十二,皆纳兰侍卫(成德官侍卫)所奉为上客者也。宝钗影高澹人,妙玉即影西溟(姜宸英)。……”徐先生言之甚详,惜余不尽记忆。

  又俞樾的《小浮梅闲话》(《曲园杂纂》三十八)说:

  《红楼梦》一书,世传为明珠之子而作。……明珠子名成德,字容若。《通志堂经解》每一种有纳兰成德容若序,即其人也。恭读乾隆五十一年二月二十九日上谕:“成德于康熙十一年壬子科中式举人,十二年癸丑科中式进士,年甫十六岁。”(适按,此谕不见于《东华录》,但载于《通志堂经解》之首。)然则其中举人止十五岁,于书中所述颇合也。钱静方先生的《红楼梦考》(附在《石头记索隐》之后,页一二一至一三○)也颇有赞成这种主张的倾向。钱先生说:

  是书力写宝、黛痴情。黛玉不知所指何人。宝玉固全书之主人翁,即纳兰侍御也。使侍御而非深于情者,则焉得有此倩影?余读《饮水词钞》,不独于宾从间得

  合之欢,而尤于闺房内致缠绵之意。即黛玉葬花一段,亦从其词中脱卸而出。是黛玉虽影他人,亦实影侍御之德配也。

  这一派的主张,依我看来,也没有可靠的根据,也只是一种很牵强的附会。(1)纳兰成德生于顺治十一年(1654),死于康熙二十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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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85),年三十一岁。他死时,他的父亲明珠正在极盛的时代(大学士加太子太傅,不久又晋太子太师),我们如何可说那眼见贾府兴亡的宝玉是指他呢?(2)俞樾引乾隆五十一年上谕说成德中举人时止十五岁,其实连那上谕都是错的。成德生于顺治十一年;康熙壬子,他中举人时,年十八;明年癸丑,他中进士,年十九。徐乾学作的《墓志铭》与韩菼作的《神道碑》,都如此说。乾隆帝因为硬要否认《通志堂经解》的许多序是成德作的,故说他中进士时年止十六岁。(也许成德应试时故意减少三岁,而乾隆帝但依据履历上的年岁。)无论如何,我们不可用宝玉中举的年岁来附会成德。若宝玉中举的年岁可以附会成德,我们也可以用成德中进士和殿试的年岁来证明宝玉不是成德了!(3)至于钱先生说的纳兰成德的夫人即是黛玉,似乎更不能成立。成德原配卢氏,为两广总督兴祖之女,续配官氏,生二子一女。卢氏早死,故《饮水词》中有几首悼亡的词。钱先生引他的悼亡词来附会黛玉,其实这种悼亡的诗词,在中国旧文学里,何止几千首?况且大致都是千篇一律的东西。若几首悼亡词可以附会林黛玉,林黛玉真要成“人尽可夫”了!(4)

  至于徐柳泉说的大观园里十二金钗都是纳兰成德所奉为上客的一班名士,这种附会法与《石头记索隐》的方法有同样的危险。即如徐柳泉说妙玉影姜宸英,那么,黛玉何以不可附会姜宸英?晴雯何以不可附会姜宸英?又如他说宝钗影高士奇,那么,袭人也可以影高士奇了,凤姐更可以影高士奇了。我们试读姜宸英祭纳兰成德的文:

  兄一见我,怪我落落;转亦以此,赏我标格。……数兄知我,其端非一。我常箕踞,对客欠伸,兄不余傲,知我任真。我时嫚骂,无问高爵,兄不余狂,知余疾恶。激昂论事,眼睁舌挢,兄为抵掌,

  胡适

  助之叫号。有时对酒,雪涕悲歌,谓余失志,孤愤则那?彼何人斯,实应且憎,余色拒之,兄门固扁。

  妙玉可当得这种交情吗?这可不更像黛玉吗?我们又试读郭琇参劾高士奇的奏疏:

  ……久之,羽翼既多,遂自立门户。……凡督抚藩臬道府厅县以及在内之大小乡员,皆王鸿绪等为之居停哄骗而夤缘照管者,馈至成千累万;即不属党护者,亦有常例,名之曰平安钱。然而人之肯为贿赂者,盖士奇供奉日久,势焰日张。人皆谓之门路真,而士奇遂自忘乎其为撞骗,亦居之不疑。曰,我之门路真。……以觅馆糊口之穷儒,而今忽为数百万之富翁。试问金从何来?无非取给于各官。然官从何来?非侵国帑,即剥民膏。夫以国帑民膏而填无厌之谿壑,是士奇等真国之蠹而民之贼也。……(《清史馆本传》,《耆献类徽》六十)宝钗可当得这种罪名吗?这可不更像凤姐吗?我举这些例的用意是要说明这种附会完全是主观的、任意的、最靠不住的、最无益的。钱静方先生说得好:“要之,《红楼》一书,空中楼阁。作者第由其

  兴会所至,随手拈来,初无成意。即或有心影射,亦不过若即若离,轻描淡写,如画师所绘之百像图,类似者固多,苟细按之;终觉貌是而神非也。”

  (二)

  我现在要忠告诸位爱读《红楼梦》的人:

  “我们若想真正了解《红楼梦》,必须先打破这种种牵强附会的《红楼梦》谜学!”

  其实做《红楼梦》的考证,尽可以不用那种附会的法子。我们只需根据可靠的版本与可靠的材料,考定这书的著者究竟是谁,著者的事迹家世,著书的时代,这书曾有何种不同的本子,这些本子的来历如何。这些问题乃是《红楼梦》考证的正当范围。

  我们先从“著者”这个问题下手。

  本书第一回说这书原稿是空空道人从一块石头上抄写下来的,故名《石头记》;后来空空道人改名情僧,遂改《石头记》为《情僧录》;东鲁孔梅溪题为《风月宝鉴》;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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